根据学校《关于开展2022年“十佳师德标兵” 和“师德先进个人”选树活动的通知》精神,现面向全院在编在岗的专任教师进行2022年“十佳师德标兵” 和“师德先进个人”的推荐和评选工作,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条件
(一)推荐的基本条件
1.热爱祖国,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,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,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师德为上,以立德树人为出发点和立足点,依法履行教师职责,严格遵守教师行为准则,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充分体现新时代“四有”好老师的光荣形象。
2. 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,在教书育人、关爱学生成长方面作出了突出成绩。
(二)推荐的具体条件
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,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:
1.为人师表,道德高尚。(1)注重师德修养,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;(2)强化个人修养,举止文明,作风正派,待人真诚;(3)遵守社会公德,注重家庭美德,弘扬真善美,传递正能量。
2.爱岗敬业,乐于奉献。(1)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积极传播优秀文化;(2)坚持勤勉严谨的工作作风,求真务实,勇于探索,恪守职业操守;(3)严格执行教育教学管理规范,严于律己,清廉从教,自觉抵制不良风气。
3.教书育人,事迹突出。(1)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思想,热爱教学、尊重学生,在学生中有具有较高威望;(2)遵循教学规律,因材施教、教学相长、严慈相济;(3)立足本职岗位,在“三全育人”工作中有突出的感人事迹。
4.勇于创新,乐于奉献。(1)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,不断探索教学方法,掌握并运用现代教学技能;(2)弘扬科学精神、劳模精神,常年扎根教学一线;(3)刻苦钻研业务,教育教学成绩显著,在本单位具有较大影响力。
5.近五年至少有1次教学质量优秀奖或年度考核优秀,或者有校级及以上的教育教学方面的奖励。
6.严格执行师德表现一票否决制度,不得有在纪委备案的负面清单、教务处备案的教学事故或教师工作部备案的师德负面清单。
二、工作程序
1. 各系推荐:各系(所)在全院范围内推荐1名候选人报院办(6月30日至7月5日)。
2. 会议审议:推荐对象由我学院分工会委员会联席会议审核和讨论,将审核结果报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(7月6日-7日)。
3. 公示:审议结果在我学院网站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,无异议后上报(7月8日-7月12日)。
四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门朝威
网站:www.myxsmf.com
电子邮箱:7773625@qq.com
附件:2022年我校“十佳师德标兵”候选人推荐表